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09: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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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新疆人民会堂管...

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山干部休养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网(http://www.xjpcsc.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四、应聘人员资格与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德才兼备,身体健康,能承担岗位正常工作。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操守。
      (四)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新疆户籍;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七)35岁以下是指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以此类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至10月24日。
      (二)报名地点:新疆人民会堂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苟女士   0991-5192983                                   
      (四)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人民会堂综合办公室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一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六、资格审查
      由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七、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网(http://www.xjpcsc.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网(http://www.xjpcsc.gov.cn)。
      考试采用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成绩出来后,根据实际操作成绩总体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实际操作分数线,应聘者根据实际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指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实际面试人员,可根据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实际操作、面试满分各100分,用汉语言进行考试。
      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结束后,由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网(http://www.xjpcsc.gov.cn)上公示三天。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单位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
      (一)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录用
      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xjrs.gov.cn)予以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监督电话:0991-5192711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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