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6 10: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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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 招聘名额
书记员13名;安保人员1名(限女性)、网络管理1名。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书记员职位的需具有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不限专业;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退伍军人可以报考安保职位;报考网络管理职位的需具有计算机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书记员、网络管理员年龄在28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安保人员年龄在2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1.65米以上。
(4)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2、岗位条件
书记员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计算机运用知识;安保人员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网管人员应熟悉网络维护、管理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报考者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转军人证明(并各提供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0日—31日(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4)考务费:100元。
(二) 资格审查。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于2012年11月1日上午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加试科目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占40%,加试科目占30%,面试占30%。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法律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二)   加试科目
1、书记员加试计算机操作,安保人员加试体能测试,网络管理人员加试计算机运用。加试科目总分100分。
2、加试时间:2012年11月7日下午2:30。
(三)   面试
1、按拟聘职位3:1进入面试,参考人员不足3:1的,全部进入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2年11月8日上午9:00。
笔试、加试科目及面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2012年11月10日公布。
(五)考试由中级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一)   体检
实行等额考核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试聘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
八、工资待遇
工资暂定1200元,招聘后根据工作年限和业绩适时增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由法院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
九、本公告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00720  
 
 
 
 
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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