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华容县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0:50:37
  • 来源:
  • 点击:

【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决定组织实施...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决定组织实施华容县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36个(详见华容县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按有关规定设置合格分数线。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三、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30日—11月1日;地点: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五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填写《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网上学历查询资料、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缴纳考务费115元。                                                          
4、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11月14—15日。有关考试咨询可与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下同),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其中,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主持人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笔试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历史、国情、行政管理、法律、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1月20日前在县人社局网站(www.hrrsj.com)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为主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协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三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网站(www.hrrsj.com)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应聘人员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中途申请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人社局批准,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www.hrrsj.com)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到聘用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4233051
考试中心:0730—4227556
监督电话:0730—4188180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