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促进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0: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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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三)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
二、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人数
具体条件
1
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4
符合招聘条件,性别不限,专业不限,经济管理、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2
招商工作人员
1
女性,形象、谈吐良好,专业不限。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九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带《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或以传真、快递方式将报名材料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楠,0757-82061600;李劭瑜,0757-82340930。传真:82340441,82061600。
报名结束后,局办公室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
对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复审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试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禅城区经济促进局进行资格复审,由局办公室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 体检。对拟聘对象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用工协议,工资待遇按照局统一规定办理。试用期一个月。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禅城区经济促进局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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