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

  • 时间:2014-08-06 1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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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专业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现通告如...

根据我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专业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面向已到区人事、教育部门办理了就业报到手续、具有丰南户籍、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招聘20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10人
(二)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二线和提前离岗人员(含到龄免职、保留原职级待遇的科级及以上干部)(以下简称离退人员)50人,男女比例原则上3:2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四)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后出生);离退人员年龄要求男62周岁以下(1950年8月30日后出生),女57周岁以下(1955年8月30日后出生),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5年以上。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三、受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由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对受聘人员实行等级评定管理,分一级(首席)调解员、二级调解员、三级调解员、四级调解员四个等级,四级为初级。合同期满,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及受聘人员工作情况选择续聘或解聘。
2聘用的毕业生与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并由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派遣协议;聘用的离退人员与丰南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签订劳务合同。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两年聘期内),试用期满后,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
受聘的毕业生按每月工资1600元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受聘的离退人员每月补贴2000元。经等级评定,取得三级、二级、一级调解员后分别给予每月200元、400元、600元职级补贴。聘任的毕业生达到一级(首席)调解员的,实施人事代理,享受人事代理的待遇。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毕业生招聘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进行,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离退人员聘用采取推荐、考察的办法进行,按推荐人员年龄由小到大依次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面试。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者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
2、资格审查。面试合格人员填写《丰南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具有考察或考试资格。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人民调解所需的基本知识占30%左右。主要涉及心理学、人民调解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国务院信访条例等)和《申论》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组织考察。
(1)毕业生以招聘名额与毕业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按照学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业(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其他专业)、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年龄(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时,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2)离退人员以招聘名额与推荐人员年龄由小到大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组到被考察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派出所和村(居、社区)等地进行考察,着重考察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
(4)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毕业生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离退人员按推荐人员年龄由小到大依次递补。
  5、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6、体检。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区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是毕业生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是离退人员的按推荐人员年龄由小到大依次递补。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丰南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各岗位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颁发聘书。
五、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22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二)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胥各庄青年路102号),联系电话:8180223、8101332
(三)报名手续及要求
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并按要求填写《丰南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所学专业须与专业要求相对应。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8:00-9:30、《申论》10:00-11:30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成绩公示时间:2012年9月29日上午9:00
(四)公示渠道:丰南区政府网网上公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门前公示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2012年9月26日上午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8189960(纪委监察局)、0315—8101359(人社局办公室)
八、本通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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