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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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的人员(详见《2012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业务能力;
  4、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9月27日—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分);报名地点在抚顺市朝鲜族文化馆办公室(地址:顺城区裕城路36-10号楼1号门市,咨询电话:53774817)。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带近期同底免冠二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报名表(网上下载自行打印)、各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用A 4纸复印)。
  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对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经复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者,通知本人,不予发放准考证。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下午3: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艺术概论》合并一张卷,各占5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员计划数,由高到低从合格人员中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 
  面试由市文化广电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歌唱能力、朝鲜文朗读能力及所学专业的表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时所需服装、道具、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四、体检、考核、公示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4:6;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均保留一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文广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受影响的人员,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试用期为半年(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办理增人手续和聘用合同签证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相关成绩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考生弃权等个人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市纪检监察部门电话:5285001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52424233
  市文化广电局咨询电话:  53774817   57500654
 八、本公告由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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