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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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名辅助雇员,现根据《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0号)以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名辅助雇员,现根据《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0号)以及《关于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1〕247号)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算机维护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
  (二)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 10 月 31 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佛山市户籍。
  三、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按佛山市政府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佛山市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详细可查阅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10 月 15 - 1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4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2楼 208 室,联系人: 林子群 ,联系电话: 83032981 。
  3.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辅助雇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经我单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60分为合格。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依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将在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fsbb.gov.cn/)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规定,由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确定的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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