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嘉兴市秀洲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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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满足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

为满足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秀洲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下半年全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9 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下半年秀洲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指嘉兴市五县两区户籍,以2012年10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个别岗位要求为嘉兴市户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0月13日前取得。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10月13日至1994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表1)。
5.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有1年或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2012年10月13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社区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1年或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现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本人须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招考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如本科阶段专业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的,也可报考(所学专业要求有特别说明的招聘岗位除外)。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须材料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3日、14日8:30-17:00。
报名地点:秀洲区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一楼秀洲区人才人力中心市场(嘉兴市洪兴路1765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应携带材料:《嘉兴市秀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资格审核、缴费。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进行缴费,考务费80元。不在规定时间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考具有硕研及以上或高级职称的专业职位,报考人数不达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报考人员(报考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人员,须先参加听打录测试并合格)在11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秀洲区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一楼秀洲区人才人力中心市场(嘉兴市洪兴路1765号)领取准考证。
4.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报考秀洲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的考生,报名后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中文听打录测试(测试时使用速录机)。听打录每分钟正确率90字以上为合格,听打录测试合格人员入围笔试。
(二)笔试。笔试由秀洲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区人力社保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按速录机中文听打录入成绩占65%,笔试成绩占35%计算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入围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确认放弃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核
1.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5%+面试成绩×25%)。
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2.考核
考核由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截止2012年10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除考务费。
5.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或区人力社保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6.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附件:1.2012年下半年秀洲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嘉兴市秀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六日
 
附件下载:

秀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xls
秀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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