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4: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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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管委)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担负天安门地区公共设施维护、天管委机...

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管委”)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担负天安门地区公共设施维护、天管委机关后勤保障及天安门城楼开放服务等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天安门城楼讲解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二、应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天管委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与招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2、报名地点: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处,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305、230室。电话:010-65118705、010-65118631.
   参加报名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技术职称证书、个人作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考试安排 
   根据招考岗位及要求和应考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招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参加笔试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准考证。
   2、面试。面试考核侧重于与应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笔试时须携带的有关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型打印或复印。 
   2、应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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