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4: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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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叶剑英纪念园文史研究中心是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是开展叶剑英史迹、思想理论的学术研究活动;审...

  叶剑英纪念园文史研究中心是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是开展叶剑英史迹、思想理论的学术研究活动;审订叶剑英纪念馆陈列展览内容,编辑、出版专业刊物、书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日起至2012年9月1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县雁洋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4759,联系电话:0753—2827395,联系人:王新亮。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由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和叶剑英纪念馆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 382 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http://hrss.me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附件:1、《2012年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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