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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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区工作需要,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公开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2名,小学教师3名、幼师3名。按照常人社发[2010]45号文件精神,结合...

根据我区工作需要,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公开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2名,小学教师3名、幼师3名。按照常人社发[201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区办公室管理。中心幼儿园、望洲完小、金凤完小、中心完全小学均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区教科文局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管理人员2名;小学教师3名;幼师3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㈡具体要求
1、管理人员2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小学教师3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并有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教师资格证书。
3、幼师3名: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2、发布招聘信息。将审批的招聘方案在常德人事人才网和西洞庭管理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西洞庭管理区办公室、教科文体局办公室。时间:8月29日至9月6日。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元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由区政治部、区纪委和教科文体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4、确定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考试:总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管理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知识。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40%,内容为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有关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占总成绩的60%,包括说课(占面试成绩的80%)和特长展示(占面试成绩的20%)两个部分。
6、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区委政治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9、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委政治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管理区政治部批准,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员事关系。根据拟聘人员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成立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领导小组。蒋宏武任组长,丁仲阳、吴力广、黎国强任副组长,张志勇、彭国江、张华平、何卫国、刘毅、刘欢、艾三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专家评审组两个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区委政治部组织实施。
2、严格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常人社工字[2012]2号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是人社局。
3、加强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要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办发[2010]2号和常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举报电话:7508041、7508491、7508011、7508025。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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