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社区指导委员会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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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我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坚...

因工作需要,我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专 业
学 历
人数(人)
性别
年 龄
新闻学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不限
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四、发布广告信息
于2012年8月27日——9月5日在开发区电视台、鲅鱼圈新闻网、营口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5日。
2、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二楼43号窗口。 
3、联系电话:0417—6251163。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5、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民政局共同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即学历、专业、年龄等进行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缩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考试的成绩,以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考试范围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八、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9月9日上午9:00—10: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区实验中学(新28中)。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核
1、体检:对拟聘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十、相关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享受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补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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