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5: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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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核准,西乡街道办事处拟招聘1名专业技...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核准,西乡街道办事处拟招聘1名专业技术类雇员、1名辅助管理类雇员,具体要求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3、应聘者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持有A类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可应聘本市专业技术类及辅助、工勤类普通雇员岗位;B类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可应聘本市辅助及工勤类普通雇员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9月10日—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西乡街道办事处8楼801室(人才人事服务中心),联系人:潘小姐、仇先生,联系电话:2793273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原件,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空表见附件2);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7、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适岗能力测试
  1、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2、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公布: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西乡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http://www.xixiang.gov.cn/)。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每个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的人员少于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将于考试当日即时公布给每位考生。
  6、总成绩公布:
  最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该岗位招考人数1∶1取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日之内在西乡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西乡街道办事处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西乡街道办事处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及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
  六、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雇用
  拟雇用
  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西乡街道组织人事科为拟聘用人员办理雇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将相关材料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十、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7664433、27846413。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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