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聘用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 时间:2014-08-06 15: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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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解决我区开发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区拟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

 为解决我区开发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区拟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聘用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新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考试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遵义市两城区及新蒲新区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 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77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建筑规划师、建筑工程师等相关类别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40岁(1972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3)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 间:2012年9月3日-9月5日(9:30-17:00)。
        地 点: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新区临时办公楼五楼)。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认真规范填写《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干部报名表》。每人只能报1个职位,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联系电话:0852-7708129
     (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 3:1 比例方可考试考核。若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3: 1比例的,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考试考核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录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 分。若遇进入聘用范围末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分数出现并列的,另行安排时间测评。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体检。
         1、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研究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4、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新蒲新区网站: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审批并履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考试考核聘用过程中,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中,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新蒲新区网站 (http://www.gzzyxpxq.gov.cn)发布相关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7708129 (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2-8655667 (新蒲新区纪工委)
        五、本方案由未尽事宜由新区公开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干部报名表
附: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新蒲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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