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丽水市农办(市扶贫办)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时间:2014-08-06 15:59:09
  • 来源:
  • 点击:

【导读】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农办(市扶贫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研究中心,是丽水市农办(市扶贫办)下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丽水市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研究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
1
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管理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至9月19日,报名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0827。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snb2091039@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信函报名:报考人员填妥《报名表》,连同上述报考材料通过邮政快件(EMS)于规定的时间前寄达。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农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1039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办)
2012年9月7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