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6: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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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言艺术教师1名;社会工作师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或以下。
语言艺术教师:有较好的青少年儿童语言艺术专业教学能力,并具创新意识,能策划、编导、组织各类演出、活动;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或以上;从事青少年儿童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显著的教学成果者优先。
社会工作师: 1、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具有助理社工师(初级)以上资格;3、热爱社会工作行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4、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善于沟通、积极上进、能快速融入不同环境不同人群;5、乐于学习和分享,性格热情开朗,有亲和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 —9月29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三楼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升平路2号,联系电话:13318203036,传真:0757-82282905,联系人:黎捷翩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pfs@163.com。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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