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民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6: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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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盐城市民防局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现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盐城市民防局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现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经费来源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盐城市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差额拨款 人防工程质量监管 专业技术岗位 2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具备野外和深基坑作业的吃苦精神和体质(适合男性);
5、户籍所在地盐城市(含各县(市、区),含生源地户籍)。
(二)资格条件
1、专业:土木工程类专业(结构);
2、学历:全日制普通类高校一类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3、其他条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计算机国家或省级2级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9月20日
报名地点:盐城市民防局(希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填写《盐城市民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相关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用人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民防局会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拟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员(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登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市民防局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3099010、83099015
联系人:戴健、周书芸
七、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3099011\88198316
 
盐城市民防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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