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丽水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16: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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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提高丽水市林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

为进一步提高丽水市林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林业推广总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林业推广总站是丽水市林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丽水市林业推广总站 科技信息管理 专业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学历应为全日制“211工程”大学毕业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 合报名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12年8月29日至30日到丽水市林业局办公室(407室)报名(地点:括苍路158号,联系电 话:2175371)。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 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 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7537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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