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单位2012年公开 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0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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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人员20人,具体事宜如下: ...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人员20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面向国内符合招聘条件者。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xjrs.gov.cn)、新疆地矿信息网(www.xjdk.net )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15至 8月24日。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要求。
      6、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限在公告的岗位中选报一个。报名时请携带《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学业成绩单、院校方评语,并加盖学校公章;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及表现方面的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历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1至24日
      报名地点: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442号新疆地矿局培训中心四楼)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袁淑珍  0991-4829476
      (二)资格审查
      由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2年8月21日-24日。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xjrs.gov.cn)、新疆地矿信息网(www.xjdk.net )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缴费后,下载准考证。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地矿信息网(www.xjdk.net )。招聘考试由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使用汉语文字与汉语语言,对非汉语考试者及特殊人群不予加分照顾。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8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要求。报考考生按岗位需求用汉语语种答题。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的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名人数较少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后五日内,将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新疆地矿信息网上公示三天。
      (2)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面试监督员签字确认。
      3、 总成绩计算。
      确定应聘者在所应聘岗位的排序看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五日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新疆地矿信息网上公示三天。
      2、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1、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等内容。若发现存在较严重的政治、刑事等问题,一律不予聘用,按照报考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确定拟聘人员
      由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材料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新疆地矿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放弃者,按照报考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十、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招聘监督
      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主管局纪检监督人:张铭华
      监督电话:0991-4856217  
      主管局政治部监督人:郑茂林
      监督电话:0991-485690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下载)
      附表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地矿局政治部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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