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平县农业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0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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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事局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事局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1、连平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员1名。
    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招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员4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
    2、热爱“三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敬业精神。
    3、有“三农”工作实习、见习或工作经验,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任务,自愿在应聘单位工作三周年以上。
    4、熟悉客家话,身体健康,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 月27日以后出生)。
    5、综合分数同等者,持有E级以上机动车驾照和(或)拥有农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6、职位条件
    ①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员:报考者户籍不限,需具有广东全日制普通高等农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食品安全检测、农学及生物技术。
    ②农业技术推广员:报考者户籍不限,需具有广东全日制普通高等农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农学或农业生命科学。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过期不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信函、电话或网上报名申请。
    3、报名地点:连平县农业局办公室。
    4、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者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三张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履历证明原件,优先条件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后,由县农业局会同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对被确定为考试对象者于8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县农业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8日下午14:00—16: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事局确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对笔试已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依据所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时,对已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相应专业知识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事局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结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事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连平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连平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连平县城环城西路7号。
    2、邮政编码:517100
    3、联系电话:0762-4332332,传真:0762-4327761
    (二)注意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名、考试及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终止其相应程序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有关说明
    连平是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根据示范县建设要求,本次所招聘职位均另同时具有农业技术指导员身份,需日常独立承担指导十户以上示范户的农业生产任务。
连平县农业局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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