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株洲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

  • 时间:2014-08-07 0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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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株洲市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同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引进硕士研究生(男性2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

   经株洲市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同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引进硕士研究生(男性2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附:\2012年公开招考引进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3个(管理九级),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全日制研究生(国外研究生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
③专业:不限。
④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报名方式及时间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1份(有工作单位,按管理权限,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交招考单位资格审查。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公告》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
三、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3、成绩合成: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85分。达到合格线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达到合格线者不足比例,则达到合格线者列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补缺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在指定专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及公示
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拟录用人选,经人事局审核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在株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录用或调配手续。
七、招考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发改委:0731-28686343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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