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09:58:00
  • 来源:
  • 点击:

【导读】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物监测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单...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物监测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生物监测专业技术人员
1
水生生物专业、生物技术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本科学历应为全日制“211工程”大学毕业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6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 合报名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 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31日到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名 (地点:丽水市城东路188号,联系电话:212458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职教师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同意。经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 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24585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