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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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全市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人防建设科学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

 为加强全市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人防建设科学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南阳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一批优秀人才,以适应新时期人防工作的需要。
  二、招聘范围、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市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1.财会金融类1名;
  2.电子通信类5名;
  3.法律类1名;
  4.文秘类1名;
  5.土建类4名。
  以上专业类别参照河南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选定。
  (三)应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南阳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需岗位的专业;
  5.年龄在30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至23日(每天9:00至16:30时)到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南阳市中州西路619号)。
  2、凡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3、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现场填写“南阳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有关证件及材料。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现场报名数码照相费每人12元,共计42元。
  4、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5、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7、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5日9:00至18:00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建设东路1512号五楼)综合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卷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9:00至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地点及笔试成绩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南阳市任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参加这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南阳市任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异地出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督指导下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优先。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聘用审批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市纪委、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咨询电话:63508656
  特此公告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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