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07 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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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印发《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党委和政府,国兴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印发《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国兴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各单位:
  现将《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办公室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
  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为做好琼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依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规程》的通知》(琼山党发〔2012〕12号)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成立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田丽霞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康福和区政府副区长徐应新担任,成员由黄照梅(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小燕(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龙竞潮(区财政局局长)、王干(区人社局局长)、唐清将(区教育局局长)、洪德全(区卫生局局长)、黄亚留(区编委办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主任由王干兼任,工作人员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及相关招聘单位抽调,主要负责招聘的组织工作。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设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三个招聘工作组:
  (一)教育类招聘工作组:组长由唐清将担任,人员从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抽调组成,主要负责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卫生类招聘工作组:组长由洪德全担任,人员从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抽调组成,主要负责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其他类招聘工作组:组长由王干担任,人员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抽调组成,主要负责其他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附表:《琼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2012年6月1日为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等截止日期);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信息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命题和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此次招考按职位类别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和琼山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以公示为准。
  2、报名方式:在指定报名地点,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现场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在《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到琼山区政府网站或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审查:统一由区人社局负责,从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抽调人员参与。
  (三)领取准考证
  由区人社局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检查证件发现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上考生个人信息与粘贴的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的,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四)命题和笔试
  1、命题
  (1)教育类:由区教育局组织命题,重点测试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2)卫生类:由区卫生局组织命题,重点测试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3)其他类:由区人社局组织命题,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由区人社局统一安排,三个小组同时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区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情况划定最低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教育类:由区教育局组织,以说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教育教学能力。
  2、卫生类:由区卫生局组织,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其他类:由区人社局组织,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区人社局报区政府审批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为中小学教师的,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我区各中小学校任教,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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