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7 1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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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政府金融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

根据《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政府金融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不含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普通高校在读生)公开招聘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单位

性质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户口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金融管理1

1

不限

35周岁

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财务财会类,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金融管理2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两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

 

专业要求参照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政府金融办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政府金融办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9月10 日09∶00-9月16 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9月10日09∶00-9月16日18∶00;

缴费时间:2012年9月10日09∶00-9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5)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

补报名时间:9月17日16∶00—18∶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9月20日—21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行测、公共基础知识)和金融基础知识,两者各占50%。笔试范围:综合知识参考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A类,但不含申论)。金融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金融办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届时,参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两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在银行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交纳保险证明,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金融办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金融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政府金融办按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苏人调发[1996]7号)组织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政府金融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9097(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0527—84368039(市政府金融办综合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301(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151(宿迁市纪委派驻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0527—84368282(宿迁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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