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大学生人才公告

  • 时间:2014-08-07 1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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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扩大我县人才规模、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为谷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县直事业单位编...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扩大我县人才规模、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为谷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县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的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应、往届大学生人才到谷城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县直事业单位选聘大学生人才100名。对象为国家计划内二类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岁以下(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凡报名应聘者应符合用人单位选聘职位及相关专业要求,具体情况详见《谷城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大学生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选聘到谷城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一律不执行试用期,落实编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工资、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统筹,每月直拨用人单位。
(二)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大学生选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签订工作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除正常工资待遇外,硕士研究生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签订聘用合同后,县财政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安置费标准:硕士生20000元、博士生100000元。其中博士研究生家属需要随迁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安置随迁家属工作单位。
(三)选聘大学生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选聘条件
选聘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1)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3)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24日开始,至9月19日结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谷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大学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2)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登记照片3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报名的人员可携带所需有关资料直接到谷城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谷城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10-7233129),填写《谷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大学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现场审查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网上报名人员可登陆《谷城党建网》(www.gcdj.cn)、《中国谷城网》(www.guchengnews.com等网站,下载并填写《谷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大学生人才报名表》后,连同所需其他有关资料的电子文档一并发送到谷城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gcrczx@163.com),并于2012年9月22日前,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到谷城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
五、报名须知
(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职位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聘,并通知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列为考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谷城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由谷城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谷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具体办法是: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实行封闭出题、封闭阅卷。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对以下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加8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加5分,全日制一类院校毕业的加2分。每人只按最高标准加一次分,不累计加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同一职位选聘1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选聘2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侧重对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
(三)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评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条件下,岗位所需的专业优先。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职位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一家县级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由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用人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和本次选聘的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项
公开选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日程安排及相关结果均可登陆谷城党建网、中国谷城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与谷城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0—7233129。
 
 
                       谷城县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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