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07 10: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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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济源市食品监督所的批复》(济编〔2012〕12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济源市食品监督所的批复》(济编〔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济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济源市食品监督所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391-6835812。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9月5日至9月11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30到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济源市黄河路第二行政区11号楼431房间)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6张,并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
  
  ④报考7003岗位的,须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
  
  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
  
  (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3、填写《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用A4纸在指定网站下载后填写)。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
  
  4、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凡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处理与写作、时事等有关内容,并考查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根据考核需要,考核对象在考核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如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二)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济源人事考试网(http://rsks.jiyuan.gov.cn)、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jysda.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将通过上述网址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三)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行。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91-6633906(济源市纠风办),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简章由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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