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0: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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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雇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雇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淮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
招聘4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招标局机关计算机或文秘岗位1名;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计算机或文秘岗位1名,会计岗位1名,建设工程管理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和行政处分;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本市户籍。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3、受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9月7日
2、报名地点:淮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刘家山路36-1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计算机和语文知识、写作等)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两部分,总分值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70%,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占30%;笔试时间120分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
考生请于2012年9月18日上午到淮南市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初选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招标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淮南市招标局具体负责实施。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完成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被拟聘用者,在淮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和淮南招标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人才派遣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淮人社发[2011]52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各级监督。考试、体检、考核、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 6667490(市招标局)
6678516(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 6678153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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