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市委政法委招考综合业务岗位普通雇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7 1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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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考江门市委政法委综合业务岗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职位:江门市委政法委综合业务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
职责:公文、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机关值班备勤等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身体健康;
(二)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法学类本科学历,大学英语四级,具小车驾驶证;
(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及操作;
(五)江门市户口(含四市三区)。
注:与本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14日、15日三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20幢,在市委市政府大院内),咨询电话:3276072、3276070。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红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市委政法委招考综合业务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5个工作日后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15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岗位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三)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本单位将组织综合成绩(笔试加面试)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并由综合成绩合格的下一名人员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本单位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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