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各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济人字〔2007〕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已在我市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并具有兖州市常住户口;由省市组织实施,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年龄35周岁(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今年我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18名,其中:计划招聘教师12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37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单位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时间:8月14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地点:中共兖州市委党校310室(新城区建设西路)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需加盖已报到印章)、教师资格证(按岗位招聘条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出具上述材料外,要出具市民政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和原部队颁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③《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处领取或在兖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span>下载,个人亲笔填写),一式2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对报考人数低于1:3报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特困家庭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其他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中央、省、市组织实施的志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我市安置条件未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不单独设岗的岗位)的,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加个人所得分值的10%。报考单独设岗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再加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市招聘办公室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点、考场、考号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生理学、执业医师法、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时事政治和写作。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综合类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面试。主要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需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面试。主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需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核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六、教育类、卫生类单位的选择
(一)报考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所报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具体单位。
(二)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顺序。
(三)个人选择的具体单位一经确认(签字),即不得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教育类、卫生类选完单位后)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2012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共兖州市委党校310室(新城区建设西路)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2012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中共兖州市委党校310室(新城区建设西路)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公示以及有关招聘信息都将在兖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yanzhoursj.gov.cn)上公布。
(四)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31日后在兖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考核体检、教育类单位和卫生类单位的选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7—3753806
2012年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兖州市委组织部 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O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