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震局关于2012年11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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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省地震局属中央驻川事业单位,承担四川省内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四川省地震局属中央驻川事业单位,承担四川省内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批准,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地震局预报研究所等12个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地震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www.eqsc.gov.cn下同]以及中国地震局(人员招聘栏)网[www.cea.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或本公告附件1:《四川省地震局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方可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学历和专业要求:以本人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其对应的本人毕业证载明的专业为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其本科阶段为同类或相近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参加硕士岗位招聘的,须参加《综合知识》考试及面试。
年龄限制为:1983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2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18∶00时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和参加笔试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身份证号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地震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复核,并报上级审批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地震局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此部分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从2012年11月23日开始,截止2012年11月29日24:00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综合知识》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2年12月5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四川省人事人才测评基地于2012年12月18日前,对取消岗位中已缴费考生的缴费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紧缺专业或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岗位原则上按不低于2∶1,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是否进入后续公招程序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16:00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综合知识》笔试、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综合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紧缺专业或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岗位原则上按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 30% + 面试成绩X 70%。
(一)《综合知识》笔试
1《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本次考试“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部分的复习内容,以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为准。考生如需要《综合知识》资料的,可自愿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购买,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2《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12年12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15日至17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1月23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考生申请加分应出示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制定的相关政策依据或规定(文件)的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加盖县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确认的印章;每位考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2年12月20日前(不含12月20日),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教育局、团委等)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各1份复印件)交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29号,联系电话028-85451352,85454885)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评分。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四川省地震局根据参考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在达到《综合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5:1的比例,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于2013年1月25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公布。
3、参加面试确认。确定面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面试时间前3天,通过发送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按时参加面试(传真:028-85454885;电子邮箱:rjc@eqsc.gov.cn,咨询电话:028-85451352)。逾期没有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空额,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依次等额递补的人员,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资格审查、复审手续的办理。被确定面试资格考生于面试前1天8:30时至17:00时,带上所需证件,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应届考生);或学籍证明原件1份(应届考生),2013年应届考生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⑤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9:00开始,面试在四川省地震局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注意事项在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当面告知。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分数均低于60分的,该岗位取消招聘。
5、面试范围。
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适应野外工作身体条件等)和基础知识素质(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等)四个方面。
6、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2013年2月28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下同)。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考生原则上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如果某岗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该岗位是否放弃招聘由招聘单位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注意事项由招聘主管部门(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通知考生本人。
未按招聘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复检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核考察
四川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察。考察比例为招聘数的1:1,并依次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2013年4月16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和中国地震局(人员招聘栏)网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职位、综合总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身份的考生,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下同)。
2、拟聘人员应在通知报到的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提供所需材料。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40101、 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5451352,028-85454885(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8-85440310(四川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028-8613908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1、四川省地震局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2《四川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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