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9月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公告

  • 时间:2014-08-07 1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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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我市将于2012年9月9日组织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我市将于2012年9月9日组织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测试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10:00至8月28日17:00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12年 9月6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测试证。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参加测试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由于测试场地有限,报名人数(指成功支付考务费的人数)达到一万人时,系统将停止接受报名。
  三、测试
  (一)测试适用范围。
  《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从事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分为A、B两个类别,通过A类基本素质测试可应聘我市专业技术类、辅助和工勤类普通雇员岗位;通过B类基本素质测试可应聘我市辅助和工勤类普通雇员岗位。
  (二)测试内容。
  1.A类基本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我市有关雇员管理的规定。测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与多项选择题。
  2.B类基本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我市有关雇员管理的规定。测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12年9月9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应试者凭本人测试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已具有深圳户籍、尚未取得本市身份证的,凭本人测试证、户籍本(户口卡)原件、原身份证原件以及办理本市身份证的回执参加笔试。
  (四)测试地点。
  见测试证或咨询深圳市考试院。
  (五)测试组织。
  测试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
  (六)成绩公布。
  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成绩于2012年9月13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合格证发放
  成绩合格的应试者,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市考试院领取《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领证具体时间及手续由市考试院在成绩公布时一并通知。逾期未到考试院领证的,取消该次测试成绩,不再发放合格证。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向深圳市考试院申请减免。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
  (二)对在测试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试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不组织、也不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测试不提供任何参考书籍。
  (四)《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有效。持《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公开招聘程序详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
  (五)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六)查询网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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