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7 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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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为济宁市城区户口;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岗位要求专业条件。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8月17日
  确认时间:2012年8月13日-8月18日
  现场认定时间:2012年8月14日-8月19日
  报名、确认及现场认定工作时间为9:00-17:00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市中区委党校院内(吴泰闸路万通科技市场向东200米路南,乘坐4路、21路、30路、10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1、应聘人员登陆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网址http://www.jnsz.gov.cn),点击“2012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身份证号末位为“X”的,要小写进行录入),上传个人近期照片(不得大于20K的近期正面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定。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2012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2012年市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认定地点办理认定手续。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认定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递交《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主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加分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A4纸)。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80元考务费,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
应聘人员现场认定后,在8月21日-23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聘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2、报名结束后,每个招聘职位的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市中区籍退役大学生符合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增加个人所得分值的10%。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要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区民政局认定的符合市中区安置政策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一)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共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综合写作占4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内容为公文处理与写作。
笔试结束实施加分因素后,按60%加权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下实施。面试成绩100分,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个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特困毕业生、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应聘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济人社发[2012]32号文件追究相应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区直、医疗岗位2313658
教师岗位2313749
举报电话:2167148
附件:2012年区直事业招聘计划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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