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7 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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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是市编委批准新成立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国际间的...

 
  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是市编委批准新成立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是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政府在互联网上设立的门户网站(中国淮安)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全市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述2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英语口语翻译岗位,2名。
  2、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英语编辑岗位,1名;
                                    影像编辑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英语口语翻译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为英语专业;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英语编辑和影像编辑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英语口语翻译岗位和英语编辑岗位须取得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3、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英语编辑和影像编辑岗位须有满2年工作经历。
  4、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英语口语翻译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英语编辑和影像编辑岗位年龄要求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8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市健康东路9号市经贸大厦B802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50178,83750611),市经信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网址:淮安市经信委网站
http://jmw.huaian.gov.cn),并缴纳笔试费100元。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为报名的,代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报名人员书面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合格考生于2012年8月27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市经信委组织的考试。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
  笔试科目为1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
  (1)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英语口语翻译岗位和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英语编辑岗位笔试内容为:英语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2)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影像编辑岗位笔试内容为:摄影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由市经信委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和专业面试的方式,均按百分制记分,均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英语口语翻译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译能力;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英语编辑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编辑能力;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影像编辑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摄影能力。
  (4)面试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成绩占80%计算。
  (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英语口语翻译岗位以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市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英语编辑和影像编辑岗位以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市经信委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经信委:83750779   市人社局: 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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