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7 1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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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心面向社会诚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

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心面向社会诚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待遇从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和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认真刻苦,能独立开展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宣传报道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宣传报道岗位工作人员不作要求;
  4、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宣传报道岗位工作人员不作要求; 
  5、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要求1967年7月1日以后出 生),宣传报道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7年7月1日以后出 生);
  7、身体健康。
  具体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 
  1、在媒体、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2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住建局办公楼3楼办公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民通街101号)。 
   3、报名者可登陆宁波市海曙区住建局网(http://hsjsj.haishu.gov.cn/)和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 
  (6)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8月18日左右,具体日期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按报考专业分为六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如个别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合格分的,核减招聘指标。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结合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于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予以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电话:87138833、87131843。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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