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07 1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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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OO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 ...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OO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 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OO7]39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卫生系统及县直部分全额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且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就业手续者。应聘人员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应为在鄄城县报到的毕业生,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为在菏泽市报到的毕业生,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不受地域限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 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 能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至8月12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 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孙膑南路76号) 

  (一)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填写报名表,采集指纹。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毕业生持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低保的证明信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交考务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孙膑南路76号)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有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仍需提交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人 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面试、体检及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 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临床、口腔、麻醉等专业)、 药学(药学、药剂学等专业)、影像和检验(影像、检验、病理、放射等专业)、中医(中医、针灸、中药、康复等专业)、护理(护理、助产等专业)五类分别命 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上午 9:00 - 11:30 综合类、卫生类 

  2012年8月19日上午 9:00 - 11:30 教育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 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现场认定时, 上述人员除应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 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 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并给 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后,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和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招聘计划数14人(含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 试。(进入面试人员的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分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有关单位公示栏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综合类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报考教育类的人员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幼教四个专业采取说课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单独进行。四个专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说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教学学科,主要测评应聘人 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报考卫生类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 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分数)与面试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卫生类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分数)×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l: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报考教育类的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报考卫生类及综合类的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相关信息、材料、证件、档案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机关采取在有关单位公示栏内等方式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 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2400361 

  监督电话:2421548、2421539 

 
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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