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2012年8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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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技术岗位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技术岗位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招考技术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A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7月30日。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考。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招聘技术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表在龙岗政府在线网http://www.longgang.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楼1032室,联系电话:28948922)。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职位表》要求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onggang.gov.cn公布。
(五)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区经济促进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考核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onggang.gov.cn)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经济促进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招考咨询电话: 28948922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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