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 时间:2014-08-07 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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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1〕15号)、《江苏省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2〕17号),2012年全市在民政协理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2年各地民政协理等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等信息,详见附表1。 
二、聘用对象 
苏州籍生源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 
2.特困职工家庭;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报考社区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的,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详见当地发布的招聘公告。 
各市(县)招录范围:本市(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各区招录范围: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含吴中、相城区、工业园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8月15日前,各市(县)、区发布招聘信息公告。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以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详见附表2。 
(二)8月16日~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报考单位所在地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详见附件3。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苏州人事考试网(www.szrsks.com)。 
2. 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 
时间: 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 
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请尽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所在地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3)电子照片审核 
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苏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4)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14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9月15日9:00~11: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四)由各市(县)、区组织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1.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10月8-12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地另行确定。 
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民政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 
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2.体检和公示 
对于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各市、区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县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szhrss.gov.cn/)、苏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mzj.su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3.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1〕15号)要求执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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