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附件1《2012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和缙云人力资源http://www.jyxrlzy.com/查询(文中“网上”就指这两个网站)。
二、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2年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具有缙云县户籍(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以2012年7月25日前取得毕业文凭为准,特殊要求见附件1);
3.“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的学历(特殊要求见附件1);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6年7月25日至199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特殊要求见附件1);
6.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为选聘到缙云县范围内的村(社区)任职满二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缙云县范围内的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5 日。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5日—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或2012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名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2012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先到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考务费40元/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缴费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8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领取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5)截止到2012年7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缙云县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及格人员自动淘汰。入围面试人员请于面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3127520
举报单位:县纪委
举报电话:3312478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