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2]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审核,2012年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17家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霍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5年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六安人才网、霍邱县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霍邱县教育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2年8 月10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属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属历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试讲>费每人80元)。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4、资格初审: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但又确实属于急需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将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8月16日前到县人社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等。其中,教师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等。目的是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或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统一用书等。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21日;地点: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计划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4)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笔试两门笔试合计总成绩未达到1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11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适时在六安人才网、霍邱县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霍邱县教育网等网站公布,并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试讲)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名额,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对开考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人员数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试讲)通知书》。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以及业务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
(2)试讲。教师招聘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主要内容根据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确定,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
(3)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如果岗位招聘计划与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人员比例低于1:3时,以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面试(试讲)考生的面试(试讲)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试讲)的合格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试讲)成绩未达到以上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3、总成绩
依据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得分和面试(试讲)得分,按一定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即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试讲)成绩3:4:3比例计算总成绩.
依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六安人才网、霍邱县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霍邱县教育网等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笔试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被考察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
招聘主要环节的结果,均在六安人才网、霍邱县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霍邱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县人社局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材料)复印件、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对于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以及录用文件下发后一个月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招聘单位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规定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2012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 0564-6022896
七、其他
1、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564-6081513 6031523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