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季度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招考政府雇用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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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政府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雇用人员职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二、招考条件:...

因工作需要,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政府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雇用人员职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
二、招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义务;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三)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且具有本科学历(不含本科以上学历)。
(四)社会工作人员(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我局报名。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禅城区招考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5时。
报名地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二号楼506室,联系电话 :83281325
四、资格审查
由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由区人事考试中心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 1:3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12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12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雇用人员合同书》。
八、政府雇用人员的待遇
(一)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按区有关文件执行。新录用的政府雇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政府雇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雇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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