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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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0名,其中镇、街党建工作指导员8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一、报考条...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0名,其中镇、街党建工作指导员8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广州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4、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中共正式党员。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2-1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
2、报名地点:花都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20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花都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可在花都区人社局网(http://rsj.huadu.gov.cn)下载,填写后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4张(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 36899072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党史党建及党务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下午。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各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8月下旬在花都区人社局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在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人选
在体检合格的人选中按考试的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都区人社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上岗及管理
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党建工作指导员到各镇、街和区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和新社会组织党工委上岗,镇、街党(工)委和区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和新社会组织党工委按照《花都区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管理制度》(试行)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薪酬待遇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由市财政每年按13个月,每人每月1883元的标准核发。区财政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补贴工资,按每年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节假日补贴。党建工作指导员与镇、街或区新经济组织党工委、新社会组织党工委签定劳动合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统一由镇、街或区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和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发放,社保、医保由镇、街或区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和新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
本公告内容由花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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