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石台县事业单位继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4: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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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工作需要,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计划共9名,具体...

    根据工作需要,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12年石台县事业单位继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 30 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石台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ahshitai.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 年11月19日- 2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仁里镇黎明路,联系电话:0566-6023519)。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自行下载填写的《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必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于11月28日至29日到石台县人社局领取,不再另行通知。确认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告知取消或核减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5、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所有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具体笔试科目及内容详见附件1。
笔试日期为2012 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西部志愿者的大学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岗位面试考生成绩低于当日该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若笔试成绩再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参加面试人员的最终合成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 6023519 。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6024948。
 
附件1:\2012年石台县事业单位继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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