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 时间:2014-08-07 14: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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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4名。招聘简章制定如下:一、招聘条件1...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4名。招聘简章制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和职业中专教师须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须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均须在2012年6月21日前落户,年龄均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岚山区范围内公办和2008年注册的幼儿园中连续聘任满5年的幼儿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高中(含职业中专语文、英语、音乐学科)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其他学科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均须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小学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岚山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和计划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至8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明珠路北首)。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认真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②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③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最近5年内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户口簿须复印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
4、报考高中、职业中专和初中的考生按所学专业选择学科;报考小学普通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小学专业学科(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的人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报考学科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5、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该学科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否则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6、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80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区监察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8月11日下午18:00前到报名点(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按学科分类命题,职业中专专业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化学工程与工艺和焊接技术与工程)和高中政治、历史学科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师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其他学科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和高中以上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由山东省招募参加岚山区“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和岚山区 “三百工程”公开招聘的农村任职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审核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科按1:2的比例(同类别中相同学科录用计划超过10人的小学语文、数学、幼儿园学前教育学科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高中(含职业中专语文、英语、音乐学科)教师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职业中专其他学科教师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分类别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则取面试成绩高者,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后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分类别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有关招考。
2、考察
由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三、录用和管理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小学和幼儿教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小学新录用的教师实行在村居完全小学工作服务期制度,时间为三年。职业中专新录用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有关事宜可登录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633-2611337 2611227
 
附件: 2012年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及人数
                                
         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2012年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及人数
类单
 
 
 
高中
职业中专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合计
语文
1
1
2
15
 
19
数学
1
 
1
11
 
13
英语
1
1
5
8
 
15
信息技术
 
 
1
5
 
6
音乐
1
1
1
3
 
6
体育
 
 
 
5
 
5
美术
1
 
1
4
 
6
美术(书法)
 
 
 
1
 
1
学前教育
 
 
 
 
12
12
物理
 
 
2
 
 
2
政治
3
 
 
 
 
3
历史
2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1
 
 
 
1
焊接技术与工程
 
1
 
 
 
1
合计
10
7
13
52
12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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