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2年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公告

  • 时间:2014-08-07 14: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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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中国首批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是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全国首批5A级景区、全国文明风...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中国首批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是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全国首批5A级景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12年全区共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20名(附件一),详情请登录武陵源公众信息网、武陵源党建网查询。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具有以下报名资格:
  1、普通高校特别是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学历学位的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应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区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8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8月5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区政府大楼一楼)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附件二)发送至(zjjwlywfr@163.com),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0744-5615325进行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登记表》可到武陵源公众信息网(/)、武陵源党建网(/zzb/)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岗)位,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但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已婚的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拟聘岗位专业相近或相关情况,由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并在武陵源公众信息网、武陵源党建网上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面试(8月中旬)
  1、面试比例:拟聘名额与参加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简化程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中旬在武陵源公众信息网、武陵源党建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务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8月下旬)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专业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公示(9月上旬)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对考察合格者,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审批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由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选。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附件三)。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武陵源区纪委:0744-5618006
  武陵源区委组织部:0744-5615325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武陵源公众信息网、武陵源党建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武陵源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2年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职位表
  附件二: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2年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
  咨询电话:0744-5615325 5628018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
 
附件一: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2年公开选拔
高学历优秀人才职位表
 
岗位
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计划数
专业要求
001
区委办下属事业单位
A
2
政治学、文学及相关专业、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002
区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
A
2
经济学及相关专业、文学及相关专业
003
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
A
1
政治学、文学及相关专业
004
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
A
1
政治学、文学、文化产业开发管理及相关专业
005
区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
A
4
旅游管理、旅游营销、旅游策划、会展经济及相关专业
006
区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007
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08
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林学及相关专业
009
区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道路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
010
区统计局
A
1
统计学
011
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
012
区房地产管理局
A
1
房地产建设与管理及相关专业
013
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审计及相关专业
014
区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5
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
A
  1
水利及相关专业
单位性质:A、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附件三: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开选拔高学历
优秀人才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加速武陵源旅游经济转型提质步伐,保障武陵源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人才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目标
  “高学历优秀人才”是指具有普通高校特别是全国“211工程”、“985工程”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坚持着眼留住本地人才、引进优秀人才的原则,从2012年起5年内,主要从应届毕业生中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00名高学历优秀人才,安排到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以当年度公开选拔时间计算);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采取现场招聘和考试录用两种方式。现场招聘由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需求情况,组织用人单位到国内高等院校直接招聘。考试录用包括以下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综合考核;
  (五)体检;
  (六)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八)办理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一)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定向安排到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正式干部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实行最低工作年限制度,凡被正式录用的人员须在我区工作服务五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服务期未满不能调离。如确因上级机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需要调离我区的,须经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进行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正科级、副科级职员进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提拔重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登记为公务员;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破格优先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由区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安家费4万元(按每年0.8万元计发),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万元(按每年0.4万元计发)。
  (五)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除正常执行现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外,对博士研究生由区财政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五年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五年的生活补贴。
  (六)用人单位要积极为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高学历优秀人才作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提供创业平台与优质服务。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由组织部门负责跟踪管理,均作为战略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
  (七)本着“岗位对应、一事一议”的原则,优先推荐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的家属就业。
  (八)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应确保编制的使用,由编制部门按人才引进计划预增相应编制。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委办主任任组长,区委委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委组织部。
  (二)区人民政府设立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开选拔的高学历优秀人才的工资、福利和落实优惠政策所需经费和工作经费。
  本暂行规定由区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
张家界市武陵源人民政府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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