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关于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4: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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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3个,共招聘4人(详见附表《双峰县2012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除具备《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任职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被县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
    5、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双峰县2012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寸照3张。每人收取报名费200元。
报考人员须如实并完整填写、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23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县新行政中心5433房)
    联系电话:0738-6822227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编制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参与,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原则上,各职位准予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的职位,其报名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二)统一考试
    1、笔试
    报考A类职位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等。
    报考B类职位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
    不指定教材,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均委托外地权威机构负责。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每个职位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要求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由考官组负责评分。全体考官组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加权平均为应试者面试成绩。面试命题委托外地权威机构负责,面试考官组成员原则上由相关专家、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组成。

    按笔试、面试二项成绩5:5的比例折算成应试对象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等额进行确定。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再次组织体检。递补人选仍然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体检合格者均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递补。

   (五)讨论决定
县委组织部将各职位考察合格的人选提交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从中产生正式人选。

  (六)办理相关手续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的正式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 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员是国家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使用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附:1、 《双峰县2012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双峰县2012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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