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7 14: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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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对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需补充的1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0年12月,是长沙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全民科技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建设信息工作和城乡建设档案业务指导以及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1993年6月,加挂“长沙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牌子,升格为副县级;1996年5月,加挂“长沙市建设信息中心”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我馆内设一室五科,均为正科级机构。现有编制32人,现有职工40人,其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5人、中级职称12人;研究生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0%以上,平均年龄40岁;现有馆库建筑面积5200多平方米,馆藏档案50余万卷,图书资料6000余册。建馆以来累计接待档案查阅利用30多万人次,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创可测算经济效益人民币7亿多元。在城建档案基础建设、业务工作和建设信息管理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被国家住建部和国家档案局誉为“全国城建档案最具活力的发展基地”,获得了“全国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众多荣誉。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馆岗位竞聘后确定。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专业技术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
5、应届及往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6、2012年 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
7、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岗位
部门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工作经验
声像档案编辑制作
1
30岁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新闻、中文、文秘、编辑、电视编导、编剧等相关专业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在报刊发表过通讯报道或在报纸、网络、电视电台从事过新闻采编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注:30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不设现场报名。
在长沙考试网报名结束后,考生还必须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备资格初审;未按时发送相关证件扫描件的或上传证件不足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电子邮箱为:chengjiandangan@sina.cn,电子邮件的标题应为:“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声像档案编辑制作张三。
资格初审合格后,在长沙考试网打印《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面试前交招考单位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暂定于7月17日上午9:00—7月23日17:00。在长沙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9日9:00—8月10日17: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陆长沙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5、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获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8月11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成比例为《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8月22日—8月23日,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8月24日(上午8:30—12:00)到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曙光中路185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8月27日下午15:00—17:30领取查分结果。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地点将于8月28日在长沙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长沙考试网上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成绩汇总
1、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
2、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
2、体检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递补不超过两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
十一、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下,由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组织实施,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察室全程监督。
2、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3、整个招聘工作将在长沙考试网上公布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731-88665919
 
监督电话: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察室:0731- 8866594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6
 
考务、政策、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0731-84123975
长沙市考试中心:0731-82832599
(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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