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咸宁市旅游局招引硕士研究生公告

  • 时间:2014-08-07 14: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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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切实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咸办发[2012]18号和咸人才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决定招引2名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

 为切实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咸办发[2012]18号和咸人才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决定招引2名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高层次人才,进入我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资格条件
(一)对象: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高层次人才(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为旅游发展规划类专业1人、旅游营销策划与市场营销类专业1人。
二、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登记(7月16日—7月27日)。符合招引条件的人员报名登记;
(二)资格初审(7月29日—7月31日)。由市旅游局开展人才对接和资格初审,按1:3比例确定候选人,报招引工作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7月30日—8月5日)。由招引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比例不足的根据人才对接情况补足;
(四)面试(8月5日—8月25日)。组织候选人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8月25日—8月31日)。由招引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8月31日前确定招引人选,并提交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六)岗前培训(9月1日—9月3日)。
三、管理及待遇
(一)一经录用,直接定编,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经试用合格者(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副科级待遇,享受用人单位政治、经济待遇;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给予安家补助费3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三)优先安排引进人才住房和配偶工作,妥善安置其子女就学,在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照顾;
(四)最低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四、有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7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邮寄资料报名可邮寄所有资料复印件,面试时提供所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面试时如不能提供资料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毕业学校或现工作单位推荐证明(单位推荐注明近2年年度考核情况);
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及取得研究成果等复印件1份。
(四)报名地点:咸宁市旅游局(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笔架山街1号)办公室(207房间)。
(五)联系方式:
0715—8251990  18972850798 王白石;
0715—8254548  13986639868 熊  英。

                                                              咸宁市旅游局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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