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安庆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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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宜政办发[2...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宜政办发[2008]1号)等文件精神,经批准,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75人,另代大观区人社局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见《安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
(二)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8时至7月28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功能区中“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1、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由市属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9日12时前可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于7月30日12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31日16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岗位由安庆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了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对降低开考比例的考生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8月10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陆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说明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2年8月9日至10日期间,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棋盘山路332号11楼)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安排和内容
公开招聘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分值:《公共基础知识一》占40%,《专业知识》占60%。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附表。
4、其他说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8月20日至21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棋盘山路348号,联系电话:0556—589720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属招聘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七、面试安排和内容
1、面试工作在2012年安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2010]78号)要求,统一组织、分类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3(不含1:3)高于1:1(不含1:1)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表达、临场应变及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5、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合成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九、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
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对象比例为1:3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对象为1:1的,达到70分(含70分)的考生,须经评委集体讨论提出是否同意聘用意见,经签署同意聘用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对象比例低于1:3(不含1:3)高于1:1(不含1:1)的,按照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十、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各学科总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安庆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依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十二、相关事宜
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等信息,考生可登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庆先锋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安庆人才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安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33(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46300(市纪委监察室)
 
附表:\安庆市201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安庆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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