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陕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5: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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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及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经县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对2012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2011年县政府第六次专项会议、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第九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1、为乡镇幼儿园招聘14名工作人员; 

    2、为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及畜牧站招聘3名工作人员;  

   3、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站招聘4名工作人员;    

4、为基层卫生院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 

    5、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  

   6、为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名工作人员;   

  7、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2名工作人员;   

  8、为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名工作人员;   

  9、为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    

10、为县电视台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为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名工作人员;    

12、为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名工作人员;   

  13、为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名工作人员;  

   14、为县发改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5、为工业园区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6、为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范围及对象详见附表《宁陕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   

  3、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人员; 

    5、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就业的相应学历毕业生;  

   2、2008-2011年我县选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3、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不限户籍,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园林、城乡规划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金融、项目管理、财会等专业部分岗位本科以上学历放宽至陕西户籍。  

   报考者除应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作弊或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现役军人、我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有《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其他   

  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本次报考卫生临床医学岗位的人员,享受加分政策。  

   1、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加10分;   

  2、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加8分。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定。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填报《宁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将相关的证件、证书文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县人社局初审后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凡未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考试加分一律无效。    

3、加分计入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权重。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shan.gov.cn/2009/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srlj.cn/上公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以及有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6日上午 8:00至2012年8月16日下午18 :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进行补报)。     2、报名地点: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6821108      联系人:沈爱民    

3、报名证件:     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薄(户籍证明);    

(3)毕业证;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同一底版,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序号等信息);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市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7)毕业证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验证打印件;   

  (8)人事代理合同; 

   (9)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毕业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规定,报名时每人交纳300元考务费。    

4、报名表的填写:    《宁陕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及相关单位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按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版)(安公局函〔2012〕8号印发)》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本次事业单位招考成立监督领导小组,并公布监督电话,在报名、笔试、面试、初录、及录用等环节全程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准考证的领取     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5,其中,大学生村官及特殊岗位达不到1:5比例的须经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可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2012中公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仪表举止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由高到低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     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反映出的问题且查实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聘用通知,并给予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的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须及时同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招聘岗位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宁陕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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